毅昌科技: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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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胡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
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胡彬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胡彬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胡彬先生,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2年,本科,中国注册会计
师。曾任四川托普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四川华联会计师事务所主
任会计师、所长、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执行所长、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
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
偿的方式进行。
       (三)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
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
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
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
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
       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
公司全体A股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0)。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
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
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
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考核激励体系,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形成激励员
工的长效机制,可实现公司人才队伍和产业经营的长期稳定,有利于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记日)
上发布公告公开征集表决权。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规定
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
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表决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相关
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表决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
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
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的要求备妥相关文件之后,
应在本公告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
达/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送达本公告指定的地址;采取挂号信函/
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为: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收件人:郑小芹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的股东的联系
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
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
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
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
有效:
     (1)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并签署授权委
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的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2)已按本公告确定的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已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本公告指定的地址;
     (4)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
相符。
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
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1)委托表决的股东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
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
  (2)委托表决的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
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
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指
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
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
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
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
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四)征集对象
  截至2024年2月20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
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特此公告。
            征集人:胡彬
 附件: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
 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
 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
 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胡彬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该列打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勾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附注:
 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同一项议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本项授权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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