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3-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星期二)15 时 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6 日 9:15—15:00。
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
(1)截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前提条件。
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名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者表决单独计票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及 2023 年 12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交易日除外)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4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
公司。
编:510800,信函请注明“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雪莹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真:020-28609396;
邮箱:ir@ggec.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
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
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
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
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同 反 放
备注
意 对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第十一届监
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累计投票
提案 6.00、7.00、8.00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 应选(3)人,填报投给候选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 应选(2)人,填报投给候选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一届监事 应选(2)人,填报投给候选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的选举票数
选举杨流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选举彭静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备注:
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
地方填上“√”。
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或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法 人 股 东 盖 章 /自 然
人股东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