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3-069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 新 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独立董事尹焰强先生因病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行使其表决权。
会议由董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制定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认为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因李连平、梅春晓先生为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明确 2023 年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特
殊情况的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因李连平、梅春晓先生为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
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因李连平、梅春晓先生为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增发、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票所需要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商变更登记;
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该等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全部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该等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结算、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等事宜;
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
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和/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生修订的,授权董事会依据修订情况对激励计划相
关内容进行调整;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终止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协议、合
同及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行使的权利除外;
书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上述第 1-13 项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
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处理与本次激励计划
有关的上述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的期限与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因李连平、梅春晓先生为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的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三季度生产经营活动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