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23-107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 14:00 在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 号院金隅西
三旗科技园 3 号楼 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公告。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渝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7 人,代表公司股
份 268,153,6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1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公司股份 265,823,77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2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公司股份 2,329,8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930%。
参加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中小股东”)21 人,代表公司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公司股份 2,329,85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68,142,5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2,318,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236%;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 份 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67,144,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38%;
反对 1,00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320,9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6.6969%;反对 1,00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67,144,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38%;
反对 1,00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320,9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6.6969%;反对 1,00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67,144,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38%;
反对 1,00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320,9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6.6969%;反对 1,00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68,113,838 股,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290,062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 268,113,839 股,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290,063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 268,113,840 股,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290,064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 268,113,841 股,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290,065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68,113,837 股,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290,061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 268,113,838 股,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290,062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 268,113,839 股,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290,063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68,113,836 股,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290,060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 268,113,837 股,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290,061 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王莹律师和曾祥娜律 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拓尔思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