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3-093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室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284,415,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95,548,368 股的 35.7508%。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95,548,368 股的 0.00001%;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04 人,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284,415,150 股, 占公 司有 表 决权 股份 795,548,368 股的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亚钾国际投
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亚钾国际投资(广
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
会议共审议议案两项,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4,351,2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 数的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577,8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761%;反对 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3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4,351,2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 数的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577,8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761%;反对 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3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
《股
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