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4 名激励对象离
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其余 7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
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
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可归属数量为 31,350 股。上述事项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经核查,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离
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其余 25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
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可归属数量为 62,568 股。
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