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
事会由董事长陈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携手共
促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在综合考量公司未来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
的基础上,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68元/股,该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
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
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
及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
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计划,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
完成之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68元/股,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约为53.56万股至107.1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约为0.51%至1.03%。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
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
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
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
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本
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具体实施回购方案,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
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
调整实施、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事项。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回购股份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回购股份
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回购
股份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
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相关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
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的有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议案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4.1、4.2、4.3、4.4项子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4.5、4.6、4.7、4.8项子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上 述 制 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