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7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邮件方
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23 年 12 月 28 日,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
的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兴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新加坡)有限公
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全资子公司兴通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新加坡”)
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将其记账本位币由新币变更为美元,有利于提
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同意兴通新加坡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将记账本位币由新币变更为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
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相关制度的
议案》
为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新增公司相关制度,逐项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序号 制度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议案 1-13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变更
董事会下设的如下专门委员会委员:
变更后的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变更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与认购对象陈其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陈其龙为公
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兴明、陈其龙、陈其德、陈其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拟提请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及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