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
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2,833.7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3 号),
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07.939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89,698.9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F11051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
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36,841.66 90,793.9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方案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及子公司
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截至
元,累计已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2,833.71万元,公司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
民币22,833.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墨西哥汽车内饰件
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年产 70 万套顶棚产
品建设项目
合计 114,841.66 68,793.90 22,646.72 22,646.72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序号 类别 发行费用(不含税) 拟置换金额
金额
合计 1,094.92 186.98 186.98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2,833.7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
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
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73号)。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5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同意上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