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达证字[2023]第 179 号
致: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
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安泰达
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潘平、刘彦锦(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集、召开过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的合法性,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3 年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超过 15 日通知期限。
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 14 时在安徽省铜陵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一楼二号接待室召开。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东
既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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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上午 9:15-9:
开当日的 9:15-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过程、通知期限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真实、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份 128,900,756 股,为有效表决权票。经查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
人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信息有限公司的确认,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
东共计 1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31,184,3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1.1017%。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身份资格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人员在会议中做出的意
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明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非累
积投票的议案为《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1、《关于制定<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4、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累积投票的议案为《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5.00、《黄明强 》5.01、《刘
奇》5.02、《陶海涛》5.03、《鲍俊华》5.0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6.00、
《黄继章》6.01、《叶榅平》6.02、《苏建徽》6.0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为有效(包括本数);本次会议审议的其它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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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为有效(包括本数)。议案 1、2、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及结果。根据统计后的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
列明的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经核查, 本所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其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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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安徽省铜陵市签署。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 2 份。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潘平
刘彦锦
负责人: 张 鹏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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