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多利智能传动(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摩多利智能传动(江苏)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为“摩多利传动”)的股东关向上、李泽民、戈贻怀以及摩多利传
动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各方就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摩多利传动 65%的股
权 事 项 达 成 初 步 意向。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
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2)。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摩多利传动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股权转让事项的具体进展,
各方同意延长原协议中的过渡期,本次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受让方(甲方):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乙方):关向上(乙方 1)、李泽民(乙方 2)、戈贻怀(乙方 3)
标的公司:摩多利智能传动(江苏)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约定:
“在上述先决条件满足的基础上,各方应当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就本次交
易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最终的收购价款、价款支付方式、后续操作流
程以及各方其他的权利义务。”
修订为:
“在上述先决条件满足的基础上,各方应当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前就本次交
易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最终的收购价款、价款支付方式、后续操作流
程以及各方其他的权利义务。”
“各方同意,过渡期截止日不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如截至 2023 年 12 月
约定的除外。”
修订为:
“各方同意,过渡期截止日不晚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如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各方未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应视为本次交易终止,但届时各方另有约定
的除外。”
处,均以原协议为准。
三、风险提示
购的依据,各方需要根据尽调、审计、评估等结果进一步协商是否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且正式的协议签署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故公司本次筹划的收购事项尚存
在不确定性。
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整合不达预期的风险。
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