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 关于公司重整股价较大幅度向下除权相关风险的提示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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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6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披
露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本次重整投资人合计支付
   根据除权公式:“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
本+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
                               (转增前总
股本+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用于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
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该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一致。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3.84
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息)参考价格为 3.04 元/股。
   公司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判断,注意投资
风险。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收到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
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 52 破申 6 号】及《决定书》
【(2023)粤 52 破 7 号】,法院裁定受理溧阳市云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
凯化工”)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君合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管理人。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
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
粤 52 破 7 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了广东榕泰重整程序,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148)。
   公司正全力推进重整事项,现就公司重整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价会较大幅度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
   根据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披露
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本次重整投资人合计支付
   根据除权公式:“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
本+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
                               (转增前总
股本+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用于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
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该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一致。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3.84
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息)参考价格为 3.04 元/股。
   公司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判断,注意投资
风险。
   二、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君合律师事
务所共同担任管理人。
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48)。
   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
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公司存在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因 2022 年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若 2023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
常运营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选定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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