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4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经 2023 年 10 月 23 日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 5 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可分期发
行,不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分别详见 2023 年 10 月 26 日、2023 年 11 月 9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交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临
《五洲交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3-041)。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
《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 CP268 号),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
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5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
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
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
行结果。
三、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
四、公司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管
理规定,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五、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
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提前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
求。
七、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八、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将严格按照投资人保
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将按照协会存续期管理有关自律规则规定,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存续
期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公司在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
题,将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