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特生物: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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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和
公司经营需要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志春、洪炜、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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