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伊份: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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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3-073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务资助情况:根据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公司子公司北京来伊份食品连锁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公告期间”)以借款的方式向公司加
盟商沈阳佑俊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佑俊”)提供财务资助 149,760 元,
借款年利率为 3.5%,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本公告期间新增的财务资助事项在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已对沈阳佑俊进行了严格的资质审核,经评估被资助对象
沈阳佑俊经营诚信状况优良,具备偿还能力且沈阳佑俊的法定代表人已提供不可
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仍可能出现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无
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本金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审议情况
   为加强公司与加盟商的合作关系,提高和巩固加盟商的竞争优势,公司分别
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自
有资金对公司加盟商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金额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该资金仅限用于公司加盟门店业务的经营。原则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单个加盟门店的财务资助金额上限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对
同一加盟商及其关联方的财务资助金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利
率不低于合同生效时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具体资助期限以公司与接受财务资助
对象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间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但单个合同期限不超过十
二 个 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二)本公告期间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北京来伊份食品连锁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与加盟商沈阳
佑俊签署《借款协议》,向沈阳佑俊以借款方式提供财务资助共人民币149,760元,
仅限用于加盟门店业务经营,期限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06月30日,年利率
保证。
   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不属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佑俊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5MACYQQKF26
   法定代表人:刘世俊
   成立时间:2023年09月14日
   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33号三台子万象汇B16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
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自然人刘世俊持有沈阳佑俊95%股权,自然人张伟持有沈阳佑俊
  财务指标:沈阳佑俊于2023年09月14日成立,成立时间尚短。截至2023年11
月30日,沈阳佑俊资产总额14.17万元,负债总额14.98万元,净资产-0.81万元,重
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自沈阳佑俊成立至2023年11月,其营业收入0元,净
利润-0.8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沈阳佑俊资信状况及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首次为该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
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方:北京来伊份食品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沈阳佑俊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金额:人民币149,760元
  借款期限: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06月30日止
  借款用途:加盟门店业务经营
  利率与利息:年利率为3.5%,不足一年的折算天数计算利息,每天的利率为
年利率/360天。
  违约责任:如逾期偿还借款本金或利息,乙方应每日按应付未付款项(即应
付的本金及利息之和)的0.05%支付违约金。
  争议解决: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
协商;协商不成时,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沈阳佑俊法定代表人刘世俊已额外签署《担保函》,自愿为沈阳佑俊根据《借
款协议》约定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自然人刘
世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财务资助风险控制
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
责等事项。
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资助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
  (1)公司依照相关借款协议,由专人及时跟进,加强对被资助方的监督和催
促力度,视情况采取合法措施催收款项,最大限度完成回款计划以维护公司利益。
  (2)如有必要,针对多次催要仍不能及时回款的,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在本公告期间的财务资助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内部流程,恪守制度规
范,对被资助加盟商进行了严格的资质审核,同时要求被资助加盟商法定代表人
刘世俊对其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刘世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来公
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如发现或判断
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财务资助主要面向公司重点城市或重点区域的加盟商,本次财务资助可
以加强公司与加盟商的合作关系,提高和巩固加盟商的竞争优势,从而保持公司
稳定、平衡、高效的服务网络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经营及拓展,符合公司主营
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对外财务资助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
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4.9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83%,
上述财务资助不存在违规和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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