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光洋股份”)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
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现就光洋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
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增资的原因、交易方案等内容,以及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光洋股份实
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
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之签字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顾伟国
顾伟国
童 盼
童 盼
郭磊明
郭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