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就 2024 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
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 1,39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总额度,涉及申请担保上限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5 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申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根据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余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
机构批复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财务负责
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信总额度及担保上限额度
范围内,办理融资及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方式与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公司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
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申请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上限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及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包含但不限于下列主体,
具体根据届时业务需要确定),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影响被担保
序 成立 注册 法定代表人、 人偿债能力
被担保人 经营范围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号 时间 地点 董事 的重大或有
事项
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制造、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装
置安装;多晶铸锭、单晶硅棒、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光
伏组件的制造;太阳能、光能技术开发;销售自产产品;
从事多晶硅、机械设备、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集成
装置、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不涉及
江苏
天合光能股份 1997- 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
有限公司 12-26 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太阳能电站的建设和经营
州市
(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开展经营);从事上述业务的相关
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技术研
发、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光伏产品的检测服务(凭实验
室认可证书所列检测服务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
序 成立 注册 法定代表人、 人偿债能力
被担保人 经营范围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号 时间 地点 董事 的重大或有
事项
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天合光能(常 江苏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普通货物仓储
公司 州市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
开发;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光电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的销售,电子商务(不
天合光能(常 江苏
有限公司 州市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天合光能(宿 江苏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
公司 迁市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
制造;电池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
序 成立 注册 法定代表人、 人偿债能力
被担保人 经营范围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号 时间 地点 董事 的重大或有
事项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天合光能(宿 江苏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
公司 迁市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
制造;电池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
天合光能(盐 江苏
限公司 城市
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天合光能科技 江苏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
公司 城市 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
天合光能(盐 江苏
公司 城市
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
序 成立 注册 法定代表人、 人偿债能力
被担保人 经营范围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号 时间 地点 董事 的重大或有
事项
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
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太阳
天合光能(义 浙江 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
公司 乌市 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
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
天合光能(青 青海 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
公司 宁市 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
序 成立 注册 法定代表人、 人偿债能力
被担保人 经营范围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号 时间 地点 董事 的重大或有
事项
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系统工程、风能电站工程、储
能电站工程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风
能发电设备、储能设备、节能设备、环保产品、机电设
备、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销售;智慧城市项目规划设计,
投资建设及能效管理服务;售电;热力供应;碳排放权销
售;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凭《承装(修、试)电
常州天合智慧 江苏
公司 州市
站工程总承包;化工设备、机电设备安装,维修,调试;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
证经营);能源应用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阳能光伏电站、风能电站的实业投资,开发,建设,运
营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风能发电;合同能源管理;太
阳能光伏电站相关设备、多晶铸锭、单晶硅棒、电池片、
江苏天合太阳 江苏 硅片光伏组件、光伏产品及配件、新能源产品(除专控)
限公司 州市 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太阳能光伏电站及风能电站的
检修,调试,运行维护;从事上述业务的相关技术咨询服
务。(涉及国家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
序 成立 注册 法定代表人、 人偿债能力
被担保人 经营范围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号 时间 地点 董事 的重大或有
事项
储能系统设备及配件的制造、研究、设计、技术服务;发电
江苏 配套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装配、集成、销售、安装、维护及
江苏天合储能 2015-
有限公司 11-04
州市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江苏家惠户用 江苏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
限公司 州市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上海天合富家 2022- 上海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
能源有限公司 03-23 市 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浙江富家分布 浙江 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司 水市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影响被担保
序 成立 注册 法定代表人、 人偿债能力
被担保人 经营范围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号 时间 地点 董事 的重大或有
事项
Trina Solar
Energy 2010- 新加 Li Yan、Jiang
Development 04-28 坡 Yanhong
Pte. Ltd.
Trina Solar
Energy 2020- Miao
Development 10-22 Chengxiang
Company Ltd.
Trina Solar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Ceres
Base Floating Energy Investment Pte Ltd 25%的股
Design, Construct, Own, Operate and Maintain Batang Ai
Solar Sdn. 2023- 马来
Bhd. 04-03 西亚 energy
(Malaysia) 持有Base Floating Solar Sdn. Bhd.
(Malaysia) 70%的股权
注: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1: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 2024 年度
日常经营需要,担保上限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5 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尚
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
准。
(二)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
公司下属子公司为马来西亚 50MW 漂浮项目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计划出售 Ceres Energy
Investment Pte Ltd(以下简称“CEI 公司”)75%的股份给永好第一光伏发电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好光伏”),永好光伏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下属子公
司,完成交割后公司将保留 CEI 公司 25%的股权比例。同时出于 CEI 公司控股
子公司 Base Floating Solar Sdn. Bhd. (Malaysia)(以下简称“BFS 公司”)的融资
需求,永好光伏拟为 BFS 公司提供 3,210 万美元的贷款,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拟
以其所持 CEI 公司 25%的股权为上述永好光伏向 BFS 公司提供贷款事项提供股
权质押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
不针对该质押提供第三方连带担保责任。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系为了确保公司及相关子
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
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被担
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二)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
公司下属子公司为马来西亚 50MW 漂浮项目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公司已与永好光伏达成出售 CEI 公司 75%股权的交易意向,永好光伏为国
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完成交割后公司将保留 CEI 公司 25%的股权
比例。为进一步助力业务发展,永好光伏将为 BFS 公司提供股东贷款。基于国
资委国资发财评规[2021]75 号文件要求,中央企业需严格控制超股比担保,超
股比担保额应由小股东或第三方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足额反担保。上述
股权质押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且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风
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相关
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
估。被担保对象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相关子公
司的实际经营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
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审议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申请综合融资额度
及提供担保事项是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
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其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的内
容, 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公司对下属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以及上述金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
资产的比例如下:
占最近一期末 占最近一期末
项目 审计净资产的 审计总资产的
人民币亿元)
比例 比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
保余额
其中:公司对下属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
相关子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岳 阳 王 哲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序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被担保人 币种
号 2023.9.30 2022.12.31 2023.9.30 2022.12.31 2023.9.30 2022.12.31 2023年1-9月 2022年度 2023年1-9月 2022年度
天合光能 股 人民
份有限公司 币
天 合 光 能
人民
币
技有限公司
天 合 光 能
(常州) 光 人民
电设备有 限 币
公司
天 合 光 能
人民
币
技有限公司
天 合 光 能
人民
币
电有限公司
天 合 光 能
(盐城) 新 人民
能源有限 公 币
司
天合光能 科
人民
币
有限公司
序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被担保人 币种
号 2023.9.30 2022.12.31 2023.9.30 2022.12.31 2023.9.30 2022.12.31 2023年1-9月 2022年度 2023年1-9月 2022年度
天 合 光 能
( 盐 城 大 人民
丰)有限 公 币
司
天 合 光 能
人民
币
技有限公司
天 合 光 能
人民
币
硅有限公司
常州天合 智
人民
币
有限公司
江苏天合 太
人民
币
发有限公司
江苏天合 储 人民
能有限公司 币
江苏家惠 户
人民
币
源有限公司
上海天合 富
人民
币
公司
浙江富家 分
人民
币
限公司
序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被担保人 币种
号 2023.9.30 2022.12.31 2023.9.30 2022.12.31 2023.9.30 2022.12.31 2023年1-9月 2022年度 2023年1-9月 2022年度
Trina Solar
Energy
Development
Pte. Ltd.
Trina Solar
Energy
Company
Limited
Trina Solar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Base
Floating
Bhd.
(Malaysia)
注1:如上财务数据均为母公司口径;
注2:Base Floating Solar Sdn. Bhd. (Malaysia)系新注册成立未满1年的公司,尚无财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