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新增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洪志良、陈西婵、王如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