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140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
珠四路 2 号方大城 T1 栋 36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柏忠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选举凌根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立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左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吴贵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选举凌根略先生为公
立董事
选举杨立君先生为公
立董事
选举左川先生为公司
董事
选举吴贵东先生为公
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卢旺盛、李晶晶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