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3-046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0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叶婷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
售期的期限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
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71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
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的 34 人在本次可解除限售期限前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
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上述 3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拟对《湖南国
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
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
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
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