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隆技术: 博隆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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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041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667.00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将于2023年12月29日(T日)分
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
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进
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约定
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
购价格高于 88.50 元/股(不含 88.5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88.50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500 万股,申购时间为 2023-
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29,41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见《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的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
“高价剔除”的部分。
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
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2.46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
低值(以下简称“四数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12月2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12月29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1)15.5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5.3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20.7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0.4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合理性。
        (1)本次发行的价格 72.46 元/股,不高于“四数孰低值”76.3070 元/股。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0.13 倍。
        (2)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收盘价      盈率(扣非     盈率(扣非
                     (元/股)      (元/股)      (元/股)      前)(倍)     后)(倍)
 平均值(剔除异常值)             -          -          -       30.21      37.9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T-3 日)
                                            (GMT+8)
                                                  。
    注: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均值的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72.4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0.7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
    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
价的投资者数量为618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7,123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
为2,746,01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745.46倍。
   (4)《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
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
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
水平、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
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
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
可能存在股价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
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
股价不会跌破发行价。
行价格72.46元/股和1,667.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
行人募集资金总额120,790.82万元,扣除约10,362.56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110,428.26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本
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
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
响的风险。
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配售对象最终获配股
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
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网下投
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股申购。
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
申购;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
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
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
效申购。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首
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
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暂停或者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
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及回拨后各类别投资者的股份分配情况请见《发行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4年1月3日(T+2日)16:00 前按照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月3日(T+2日)日终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
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或资金规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将被视为
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
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
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
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
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
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
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
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
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
购的决定。
                   发行人: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3   12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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