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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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 编 号 : 2 0 2 3 - 0 7 7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
攀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公司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
资理财品种或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有效
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发或修订的包括《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在内的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拟对《公司章程》及公
司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以及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修改、补充《公司章程》条款。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子议案 2.1、2.2、2.3、2.4、2.11、2.12 以及 2.14 尚需提交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子议案 2.1、2.2、2.3 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在公
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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