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 B 股 编号:2023-044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
党的建设、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健
全激励约束机制的要求,根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
公司制定了《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的《职业经理人选聘及
退出管理办法》、 《职业经理人薪酬及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职业经理人管理
办法》。
关联董事钱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经理
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职
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对公司制定的《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
的《职业经理人选聘及退出管理办法》、《职业经理人薪酬及经营业
绩考核管理办法》、《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进行了必要的核查,进
一步深化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均是依据《关于深化国有
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原则所制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
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