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6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人数及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董事
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
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出售大唐融合股份的交易对手方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
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公司签署《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科改凝聚(杭州)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唐同威高技术创业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福建兴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盘锦鑫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王恩利、陈峰关于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
以每股 5.75 元的价格向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院”)
和科改凝聚(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改基金”)转让其
持有大唐融合通信股份限公司的 4,500 万股股份,其中高鸿股份向电子院转让
价格为 3,278.48 万元,合计转让价格为 25,875 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仍持
有大唐融合 3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2.54%,不再为大唐融合的控股股东。
同意公司对大唐融合 B 轮融资时签署的原《股份认购协议》中回购义务进行调
整,不再回购 B 轮投资者所持大唐融合股份。深圳市大唐同威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 800 万股股份以 5.75 元/股转让至电子院及科改基金,公
司向深圳市大唐同威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支付补偿金额为 4,645,764
元;向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补偿金额为,根据原《股权认购协议》入资
本金(5.4 元/股)年化 8%计息按日计息金额扣除本次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
其持有的 300 万股股份以 5.75 元/股转让至电子院取得的股权转让款以及以前年度
所获得的分红后金额,预计不超过 700 万元。公司将在股份交割后支付此笔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
认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交易对手方暨交易进展的公告》、《关于出售大唐融合股权相
关承诺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