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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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55      证券简称:南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5 名,韩春梅、罗月庭、罗妙成、杨帆、
常晖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凯声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 4,800 万元人民币与安徽
慧升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 3,200 万元人民币)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控股
子公司。子公司名称拟定为“安徽布袋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
“人民币 8,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拟定为“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双新产业园纬七路 8 号”,经营范围拟定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
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
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
料制造;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并处理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相关的一
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
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未来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基于公司业务规
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于上海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子公司名称拟定为“上海南王环保包装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
为“5,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拟定为“上海市徐汇区虹井路 777 号 22K 室”,
经营范围拟定为“一般项目:包装服务;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
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
研发;工业设计服务;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并处理本次设
立全资子公司相关的一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
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生产及销售
纸标签、收银纸;销售塑料制品”,拟将注册地址由“福建省惠安县惠东工业区
(东桥镇燎原村)”变更为“福建省惠安县惠东工业区(东桥镇莲塘村 560 号)”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同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 案等相
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
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南
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南
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南
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议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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