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
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29 人 ,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为
董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298,80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25,304,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298,80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3%。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
决议如下: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510,884,2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3%;
反对42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4,877,1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94%;反对427,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6906%;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510,884,0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3%;
反对42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4,876,9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86%;反对428,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6914%;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黄丽云律师、许骜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了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