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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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上
午 10:00 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 23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和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勇召集并主持,出席
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相关议
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董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
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及《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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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
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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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
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
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备案制度》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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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
公司拟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拟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6)。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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