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星环信息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遵循实事求是的精神,就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另外,经审核,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孙元浩先生、吕程先生、朱珺辰先生、温烨女士、张
立明先生、李一多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宜华
先生、马冬明先生、刘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
述两个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
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
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宜华 邬健敏 马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