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作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进行了审核,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核,范铁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
书职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 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同意聘任范铁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赵锡金、褚霞、谢彦君
(以下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锡金__________
褚 霞__________
谢彦君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