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乐歌人体工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股份”或“公司”)创业板向创业板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结合乐歌股份的实
际情况,按照拟定的培训计划,对乐歌股份的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
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本次培训的内容包括股份减持要求及案例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人员
国泰君安指派乐歌股份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张征宇先生具体负责本次培训工
作。张征宇先生为国泰君安的正式员工,具备证券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
业经验。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的对象为乐歌股份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8 日。
(四)培训地点
本次培训的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536 号金东大厦。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相关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向参加培训人员介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股份减
持事项上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为了加强培训效果,国泰君安讲解人员向培训对象提
供了讲义课件等学习资料,以供自学。
三、本次培训的成果
公司参与培训的人员认真学习了本次授课相关课件,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要求的了解,增
强了规范运作意识,有利于促进公司有关主体更为规范地进行权益变动行为并及时履
行披露义务。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效果良好。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 欢 张征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