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7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或“公司”)于2023年11
月25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区法院”)管辖。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详见公告:2023-170),同日,出资人组会议
表决通过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7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向莱山
区法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东方海洋重整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11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目前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整方案”之规定,重整投资人需向公司支付投资款13.54亿元。公司于2023年12月25
日收到管理人通知,截至公告日,管理人银行账户余额为1,354,001,500.14元(其中,
投资人支付13.54亿元,剩余为银行存款孳息),重整投资款项已全部支付到位。
转增股本登记申请,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8日,上市日为2023
年12月29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4)。
二、风险提示
情况以及公司重整财务顾问专项意见,对本次重整新增股份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
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除权调整。如果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等于或低于3.15元/股,
调整后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格
一致;如果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高于3.15元/股,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需根
据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
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要
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