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与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共同作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亿利达”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平安证券对亿利
达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亿利达
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3 号)核准,
公司获准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670,569 股新股。2020 年 12 月 28 日,新增股份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
公司总股本由 435,568,564 股增加至 566,239,133 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截至本公告日,浙
商资产已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
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担保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月 7 日)566,239,133 股的 23.08%;
序号 认购对象 资金来源 配售股数(股) 锁定期(月)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份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4,511,894 30.82 -130,670,569 43,841,325 7.74
其中:高管锁定股 43,841,325 7.74 - 43,841,325 7.74
首发后限售股 130,670,569 23.08 -130,670,569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1,727,239 69.18 130,670,569 522,397,808 92.26
三、股份总数 566,239,133 100.00 - 566,239,133 100.00
注 1:首发后限售股是指因定向增发或追加限售等原因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注 2: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
致;
注 3: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12 月 7 日作为股权登
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注 4: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
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亿利达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平安证券对
亿利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翔坚 汪颖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