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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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3-09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含承诺保兑的理财产品等)。
额度可滚动使用,连续 12 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
险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为提高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益,
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
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申请利用自有闲置资金
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最大限度
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
股东利益最大化。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使用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在此限额内
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连续 12 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
     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公司申请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商业银
行、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含
承诺保兑的理财产品等),购买时将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金
融机构,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
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
为的正常进行。
  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含承诺保兑的理财产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
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
赎回理财产品而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审核流程、日常监控与核查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
制度进行委托理财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保障理财
资金的安全性。
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
减少公司损失。
建立并完善理财管理台账,及时登记台账,相关合同、协议等应作为
重要业务资料及时归档。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产品,合作方均为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
公司、证券公司等且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含银
行承诺保兑的理财产品等),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
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能够达到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最大
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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