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3-127
债券代码:123158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648 名调整为
量由 1,013.40 万股调整为 1,011.9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1.04 万股
调整为 112.54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
符。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先生的女儿周忻女士。周忻女士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协助处理董事长的日常
事务,参与公司投资发展及国际业务相关工作。因此,本激励计划将周忻女士作
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除此之外,其余激励对象中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含 3 名外籍员工,上述员工是公司对应岗
位的关键人员,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本次对 3 名外籍员工进行股权
激励,将有助于带领公司向更长远的目标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本激励计划将 3 名外籍员工作为激励
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646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011.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