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中天服务 公告编号:2023-056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室。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0,585,29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03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390,77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60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194,5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194,51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43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194,5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4338%。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04,7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373%;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1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3123%;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04,7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373%;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1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3123%;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3.00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04,7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373%;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123%;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特别决议表决情况:提案1、提案2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是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
三项提案的关联股东,回避本次全部议案表决,回避表决股份 60,013,002 股。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建春和向融出具了结论性意见:“中天服务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