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作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结合本立科技的实际情况,按照拟订的培训计划,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
对本立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现将培训情
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次培训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8:00-19:00 在本立科技三楼会议室举
行。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等相关规定,分享 2023 年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的监管新
规及监管案例。重点内容包括:(1)独立董事制度改革;(2)进一步规范股份
减持新规;(3)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4)2023 年受到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的
创业板上市公司案例警示。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期间,公司参与培训的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并积
极进行交流沟通。本次培训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股票减持、再融资政策等方面的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并进一步明确了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
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逢敏 郑益甫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