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久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
们作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经讨论后,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无偿受让领动启恒数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
过程中均依法回避了表决,会议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基于标的公司领动启恒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基准日的
财务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为无偿转让,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
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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