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8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0,962,125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25.35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0,959,425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25.35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1,032,0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5.48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1,029,3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5.48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2,7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三)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周存军律师、高婷婷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50,961,9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3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82%;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50,961,9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3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82%;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 表 决 情况 : 同 意 50,961,925 股 , 占出 席 会议 所 有 股东 所 持股 份 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3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82%;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
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