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智航: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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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3-071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且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即 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08,709,560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2 日(因 2024 年 1 月 1 日为非交易
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
                         (证监许可〔2020〕1001
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9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为 34,995,90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83,446,746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
且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即 2020 年 7 月
数量为 2 名。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 108,709,5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24.19%,将于 2024 年 1 月 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根据该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35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数量
为 1,404,200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418,442,648 股变更为 419,846,848 股。
   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2021 年 7 月 9 日、2021 年 11 月 25 日、
七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及授
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545,091 股,公司本次发行新增
的 29,545,091 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419,846,848 股变更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时,本次上市流通的
相关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公司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申报离职,离职半
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职届满前
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职期内和原任职期满后 6 个月内,仍遵守上述规定。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
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4 个会计
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
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
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前
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不会因为作为董事、核心技术人员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
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4 个会
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首次发行上市
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公司当年年
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
  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同时本企业承诺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
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事项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8,709,56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售股数
号                     数量(股)                    通数量(股)
                                     本比例              量(股)
     北京智汇合创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108,709,560     24.19%   108,709,56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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