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 皖维高新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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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3-03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二次会议,于
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
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
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提名吴福胜先生、毛献伟先生、张正和先生、孙先武先生、袁大
兵先生、余继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戴新民先生、崔鹏先生、尤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专项审查意见。内容
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
意见》
  )。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
意见》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
需要,公司拟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管理制度如下:

                       制度名称

     其中,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
办法》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 提高
财务信息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
文见《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梳理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临 2023-036 号)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临 2023-037 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议题:
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管理办法》
     ;
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三、上网公告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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