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力思: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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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IRO 品牌营销渠道建
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结项,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
币 20,043,096.12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占募集资金净额
比例为 2.75%,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6.3.21 的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销户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人民币 728,1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8260001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于2015年
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车公庙支行及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以下统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同时,公司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签订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新时
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协议》。国信
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新时代证券承继,公司
与新时代证券及上述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同时,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协议》。新时代
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继,公司与
中信证券及上述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按协议约定,在上述商
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兴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337110100100325100    2017 年已注销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车公庙支行 755901851610808              2017 年已注销
 民生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612069698              本次已注销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
运管理中心扩建”中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IRO 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变更
后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分三年在全国一、二线城市新设 IRO 女装店铺 44 家,
项目实施主体为歌力思,建设周期为 36 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考虑到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外部
因素影响了国内外经营环境,使得项目建设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延缓,经审慎评
估,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 3 年,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延后至 2024 年 4 月。
  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8,512.71 万元,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严格按照使
用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合理、有效地利用募
集资金,降低项目实施成本。截至本公告日,实际累计投入资金约 9,404.29 万元,
投资进度 110.47%,累计开店 65 家,已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拟
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本次募投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0,043,096.12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
为准)。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
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
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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