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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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现
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余孝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 3 人,其中监事凌剑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监事会
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804 名激励对象
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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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
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以及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因此公
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3 万股。
以上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
会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
《证券时
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三、备查文件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