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3-045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特别表决权变动前,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优刻得”)创始人季昕华先生、莫显峰先生、华琨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股对应 5 票表决权,合计表决权数量为 371,298,545 票,占公司全部表决权数量
的 49.5%;华琨先生每一股对应 1 票表决权,表决权数量为 23,428,536 票,占
公司全部表决权数量的 3.12%。
? 公司董事莫显峰先生离任公司董事,其所持有的公司特别表决权股份全
部转换为普通股股份。本次特别表决权变动后,季昕华先生所持的股票仍具有特
别表决权,且三人仍为一致行动人,合计表决权数量为 301,012,937 票,占公司
全部表决权数量的 45.86%,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特别表决权变动不
涉及股东持股数量的增减。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并修改
公司章程,设置特别表决权。
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共同实际控制人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持有的 A
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 B 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
的 5 倍。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对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
项具有绝对控制权。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而发行的股票,及公司在二级市场
进行交易的股票,均属于 B 类股份。
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设置特别表决权的数量合计为 97,688,245 股
A 类股份,其中季昕华持有 A 类股份 50,831,173 股,莫显峰持有 A 类股份
每一股对应 5 票表决权,合计表决权数量为 488,441,225 票,占公司全部表决权
的 57.88%。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数 表决权数量 表决权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 (票) (%)
合计 97,688,245 21.56 488,441,225 57.88
二、特别表决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的原因
莫显峰先生于近期辞去公司董事、首席技术官暨核心技术人员职务,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5.3 条、第 4.5.9 条及《公司章程》第
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莫显峰先生离任公司董事后,不再具备持有特别表决
权的资格,其所持有的公司特别表决权股份将全部按照 1:1 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
份。
(二)本次转换前后特别表决权的变化情况
莫显峰先生离任公司董事后,其所持有的公司特别表决权股份全部转换为普
通股份,每一股对应 1 票表决权,表决权数量为 23,428,536 票,占公司全部表决
权的 3.57%。本次特别表决权变动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的增减,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示:
转换前表决权比例 转换后表决权比例
股东 表决权 表决权
股份数 表决权数量 股份数 表决权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票) (股) (票)
(%) (%)
季昕华 50,831,173 254,155,865 33.88 50,831,173 254,155,865 38.72
莫显峰 23,428,536 117,142,680 15.62 23,428,536 23,428,536 3.57
华琨 23,428,536 23,428,536 3.12 23,428,536 23,428,536 3.57
合计 97,688,245 394,727,081 52.62 97,688,245 301,012,937 45.86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特别表决权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