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午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莉娟女士主持。会议
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
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全资子公司胶州广场、利群商厦、
海琴广场、胶南中心、城阳广场、诸城广场、莱西商厦、即墨广场、连云港广场、
金鼎广场、平度广场拟分别与关联方利群集团、利群投资、德源泰置业、宜居置
业、连云港德源泰、建设房地产到期续签租赁合同。
本次租赁项目主要涵盖购物中心、综合商场、超市、停车场及办公区等业态,
均用于公司商业经营活动,总建筑面积654,438.4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3年,年
平均租金为23,270.00万元,租期内总租金合计59,470.19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