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恭藻先生主
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之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之规定,对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之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之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之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之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
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拟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变更前审计委员会成员:
孙建强(主任委员)、戴国强、胥德才
变更后审计委员会成员:
孙建强(主任委员)、戴国强、丁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到期续签租赁合同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全资子公司胶州广场、利群商厦、
海琴广场、胶南中心、城阳广场、诸城广场、莱西商厦、即墨广场、连云港广场、
金鼎广场、平度广场拟分别与关联方利群集团、利群投资、德源泰置业、宜居置
业、连云港德源泰、建设房地产到期续签租赁合同。
本次租赁项目主要涵盖购物中心、综合商场、超市、停车场及办公区等业态,
均用于公司商业经营活动,总建筑面积654,438.4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3年,年
平均租金为23,270.00万元,租期内总租金合计59,470.19万元。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恭藻、徐瑞泽、丁琳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拟于2024年1月8日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订等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