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2 证券简称:源飞宠物 公告编号:2023-043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平阳县晟洵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7,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67%)的股东平阳县晟
洵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 1,908,9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上述股东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平阳县晟洵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阳晟
洵”)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 截止本公告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平阳晟洵 7,000,000 3.6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公司股份不超过1,908,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如遇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平阳晟洵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1)自源飞宠物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源飞宠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源飞宠物回购该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
(3)本企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
定。
(1)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本公司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本人/本公司在所持源飞宠物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
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
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等。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本人/本公司保证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
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本人/本公司保证提前3个交易日
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4)本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对股票减持规则作出调整的,本承诺内容相应调整,本人/本公司将同时遵守调
整后的规则和要求。
截止本公告日,平阳晟洵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则指引等的要求减持股份。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规的规定及对证券交易所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