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74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通知于2023年12月20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3年12月2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经有表决权的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
份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出调整,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未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由 6.859 元/股调整为 6.0415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未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由 6.5325
元/股调整为 6.0225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于建潮、韩继深、张瑾、蒋承宏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即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对应考核当
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7.50 万股不
得解除限售,上述合计 47.50 万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岗位调整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6.25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
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岗
位调整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50 万
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于建潮、韩继深、张瑾、蒋承宏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 4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8 名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
公司董事于建潮、韩继深、张瑾、蒋承宏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案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