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股份: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 9:15-15:00 的
任意时间。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
共 55 人,代表股份 943,903,8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5.8376%,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8 人,代表股份 892,059,459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33.869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7 人,代表股份 51,844,4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9684%;(3)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7 人,代表股份 51,844,4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1.9684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湖
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
过了以下决议:
结果如下:同意 937,850,059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5,790,6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8.3231%;反对 5,972,00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78%。
雄先生、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黄孝杰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
有的股份数合计 760,367,547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
关联关系股东审议批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75,819,712 股,占参加会议的无关联
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956%;反对 6,236,603 股,占参加会议的
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80%;弃权 1,48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4,127,8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关系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158%;反对 6,236,603 股,占参加会议
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295%;弃权 1,480,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4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熊壮律师、唐凡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能特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