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发生变动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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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49422.SZ                       债券简称:21 国元 01
债券代码:149599.SZ                       债券简称:21 国元 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发生变动事项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元证券”、“发行人”或“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上述债券《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的相关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
相关规定及前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收到沈和付
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沈和付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执行委员会主任、总裁职务后,仍
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提
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提名,同意聘任胡
伟先生为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
届满。胡伟先生职务调整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将相关人员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长、总裁、执行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
届满。
技术合作公司法律部科员、总经办经理助理,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法律顾问室副主任,国
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副总裁,安徽国
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主任。现任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
员,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沈
和付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胡伟
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
届满。胡伟先生职务调整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新聘任人员基本情况
  胡伟先生,198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保荐代表人。曾任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三部、业务五部副经理,投资银行总部
业务五部、业务九部经理,股权管理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业务三部经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副总裁,现任公司党委副
书记、董事、总裁、执行委员会主任,兼任安徽省股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徽安元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承销自律委
员会委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创新创业导师。
  胡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人员变动属于公司正常的人员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
债能力,以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产生影响,当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公司
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事项未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
大影响。
  三、其他需说明事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及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
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
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
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
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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