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持续
督导的保荐人,为了进一步提高艾比森上市后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加
强上市公司对各业务的学习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艾比森相关人员进行
了现场培训。
现场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培训时间 2023 年 12 月 15 日
培训地点 艾比森会议室
培训主体 持续督导相关制度
培训讲师 陈才泉、李海军、易中朝、万虎
参训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一、培训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中信证券作为艾比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对艾比
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中信证券向本次培训的对象提供了书面的培训材料,介绍了证券发行注册制
度、上市公司相关主体股份减持、独立董事的新规定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关联
交易及关联资金占用、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持续督导其他注意事项及上
市公司主要人员合规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强调了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注意事项
的具体要求。
二、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现场培训,艾比森对上市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管理有了更为深入的
了解与认识,有助于艾比森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才泉 李海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